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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非联动 | 多方联动化纠纷 他们握手言和……


案情简介
    洪某在某公司制管部工作时,右手手掌遭机器碾压受伤致残,双方因赔偿数额问题僵持不下,引发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并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收到诉讼材料后,芗城法院先委托漳州市芗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被诉公司是芗城区辖区内的一家台商企业,本案纠纷的顺利化解,离不开特邀台商调解员的全程参与。

    台商调解员接到案件后,主动联系了该公司的负责人,向其介绍相关劳动法规和调解政策,了解该公司的调解意愿和顾虑,并及时予以释法析理;另一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运用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知识,与洪某分析赔偿方案并向其说明通过诉前调解的好处。
    最终在两位调解员的合力调解下,洪某与该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调解协议签署后,双方终于长舒一口气。公司负责人握着洪某的手说:“老洪,让你受苦了。”洪某赶忙站起身说到:“也给公司添麻烦了。”


    为保证调解协议的履行,双方共同向芗城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芗城法院在漳州市芗城区劳动人事争议巡回法庭的驻点法官及时受理了洪某和该公司的申请,并第一时间向他们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拿到裁定书以后,洪某表示,法院的文书是对他的权益最有利的保障。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法官和调解员们不仅帮助他们化解了纠纷,也化解了双方对立的情绪,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早在2009年8月,芗城法院就开始选任台商担任涉台民商事案件调解员,案件调解过程中,台胞调解员发挥独特的情感和身份认同的优势,起到了桥梁纽带的作用,达到了很好的化解矛盾效果。以“诉前调解 司法确认”的方式化解涉台企业的劳动纠纷,避免冗长的诉讼带来的讼累,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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